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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豐吉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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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遣費怎麼算?新制勞退金計算公式與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開立爭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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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8.26 更新

文章簡介

資遣費計算牽涉勞工離職後的經濟保障。本文說明勞退新制資遣費計算方式、平均工資定義,以及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對於申請失業給付的重要性與爭取策略。

遭公司資遣時,精算資遣費金額與取得離職證明是維護經濟權益的核心。目前絕大多數勞工皆適用「勞退新制」(勞工退休金條例),依規定,新制資遣費之計算標準為:每滿一年勞動年資,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,未滿一年者按比例計算,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。

 

所謂「平均工資」,是指發生資遣事由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,再乘以當月天數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經常性給予的績效獎金、夜班津貼等皆應計入工資總額,不可被雇主以非經常性給與為由排除。此外,勞工務必要求雇主開立「非自願離職證明書」。

 

非自願離職證明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最高六個月「失業給付」的必要文件。若雇主拒絕開立或逼迫勞工簽署「自願離職」,勞工切勿妥協,應直接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調解或由勞工局檢視後核發證明,以維護請領失業救濟之權利。

溫馨法律提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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